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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销社省委农工委领导调研三台县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及供销社综改工作

  • 时间: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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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绵阳市社

  • 作者:三台县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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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0日—11日,省供销社总会计师郭云、省委农工委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处处长易飞、调研员冷荣忠及省供销社调研员阳邦生等一行5人调研指导三台县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试点及供销社综改工作。

  3月10日下午,调研组深入绵阳市农村综改试验区(绵阳市丘区农村扶贫攻坚示范区),对双乐乡王家堰村、宋观庙村资金互助组织运行情况以及如何按照2016年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在总结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抓联合、促合作,抓集中、促集约”的工作思路,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完善制度设计,加大推进力度,拓展试点深度工作进行了调研。

  3月11日上午,调研组在三台县政府召开了约20个部门、镇乡参加的关于“三台县农村资金互助合作试点及供销社综改”专题座谈会议,市农工委、市供销社以及县农办、扶贫办、供销社、金融办、双乐乡等部门负责人就如何支持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发展进行了发言。副县长敬勇就三台县推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试点工作的情况进行了汇报。座谈会上,易飞处长对市、县供销社组建的王家堰村资金互助协会在为农服务方面取得的实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总结为基本具备生产合作、信用合作、供销合作“三位一体”的雏形,对进一步落实省委1号文件精神,抓好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试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朋友对资金互助政策的知晓率和公信力;二是要锤炼内功,强化管理,精通业务,做支持农民朋友创业的贴心人;三是要统筹优化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匹配,提高农民朋友盘活生产资金、最大程度发挥资金效益的能力。他强调,资金互助工作是一项创新性工作,要把握面向农村、服务“三农”方向和市场导向,在资金互助组织的框架内运营,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区域性、安全性”原则,既要积极推进,又要稳步适度,要将好事办好,切实助力现代农业发展。

  省供销社总会计师郭云在座谈中,衷心地感谢了三台县委、政府对供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介绍了省委、省政府即将出台的深化供销社改革发展文件精神以及省委主要领导对供销社综改工作的希望与要求。他强调,要充分认识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试点及供销社综改工作的重要性。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是建立在农民自愿合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基础上的一种新型的农村金融业态,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对正规金融服务不足的有益补充,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缓解农民融资难、融资贵的有效途径,对于推动农村产业化进程,加快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有着重要意义;供销社是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要努力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积极参与农村金融服务改革。他指出,农村资金互助的发展一是要扎牢根基、服务农民,要坚持为农、务农、姓农的基本原则,以低息、短期互助为主,惠及内部社员,保障生产生活基本资金需求;二是要坚守底线、防控风险,既要勇于打破思维禁锢,又要牢牢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保障资金互助组织良性发展;三是要抑制冲动、渐进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是项新生事物,因此我们必须抑制逐利冲动,保证试点工作有序开展;四是要协调配合、抓好落实,县级各部门、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试点单位要全力配合,上下联动,群策群力,全力做好此项工作,特别在三台南路的农村综改实验区、丘区扶贫示范区要科学规划,多形式地集群发展,真正使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成为农民的一个融资、互助、发展平台,成为“三农”工作一个重要抓手,成为深化农村改革的一大亮点。供销社改革发展要始终围绕中央十一号文件的要求,突出三台特色,主动参与引领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及新型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在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市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主任岳正宴就全市供销社落实省委常委、省农工委主任李昌平调研绵阳供销综合改革提出的“引农入社、教农学技、带农入市、助农增收”要求,结合绵阳供销实际,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及市委3号文件精神,就精准施策发展三台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和支持供销社创新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农村产权交易等做法及设想作了发言。

  绵阳市农工委副主任何春华、市供销社副主任王光芬,三台县委常委张忠祥、县委常委综改区指挥长周正英、副县长敬勇及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和座谈。